什么是遗嘱信托,遗嘱信托重要吗?
遗嘱信托, 应该要这么执行
1. 有权力委任你的遗嘱执行人 (Executor)
您可以委任值得你信任以及有能力的人成为您的遗嘱执行人,您也可以委任一间信托公司成为您的遗嘱执行人。如果您没有写遗嘱,遗产管理人(Administrator)的人选是由继承人来决定。
2. 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遗产的受益人
您可以保护在生活上依赖您的人,同时完全依照您的意愿,完整及顺利的分配给您心目中的受益人人选, 比如您的孩子,配偶,双亲等等。详文请点击遗产规划应该这样做。
3. 为幼龄孩子委任可靠的监护人。详文请点击委任孩子的监护人。
4. 缩短处理遗产分配的时间
如果您有立遗嘱,您的家人可以在四至六个月内获取遗嘱认证文件(Grant of Probate)。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您的家人必须等待一至三年来获取遗产管理证书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。整个遗产分配的过程可以点击有遗嘱Vs.无遗嘱观看图表。
5. 妥当的遗产规划
在遗产规划方面,要做出最妥当的遗产分配必须下一番功夫。如果您有遗嘱,您可以将遗产以规划的方式分配给心目中的受益人。如果没有遗嘱的话,我国政府已为您制定了一套遗产分配方式。那就是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。这会造成一间屋子将会有多名受益人的名字,容易造成日后的家庭纠纷。
没有立遗嘱的后果
1. 必需向法庭申请遗产管理证书 (Letter of Administration)
当一个人逝世后,他所拥有的一切资产,包括银行户口、股票户口、房屋地产、生意等将会被冻结。他的亲属必需向法庭申请遗产管理证书以解冻及处理其遗产。向法庭申请遗产管理委任书是一个绝对非常麻烦的程序,它既费时费力又浪费金钱。
2. 委任遗产管理人 (Administrator)
在向法庭申请管理委任书之前,所有遗产继承人必须以书面方式,选出一名遗产管理人 (Administrator)。在这种情况下,某个继承人若选择别人作为遗产的管理人,他本身必须签署一份文件放弃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权力。因此,在继承人人数众多的情况下,单单只是选择遗产管理人,就可能引起一场家庭纠纷。更值得关注的是,最后被选出来的遗产管理人未必是死者心目中的最佳人选。如果一个人生前立下遗嘱,他不但可以在遗嘱里委任他值得信赖的遗产执行人及信托人,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。
3. 法庭将要求两名遗产担保人 (Sureties)
法庭为了确保遗产管理人可以顺利地完成任务及避免他们私吞遗产,都会要求死者的亲属找来两名遗产担保人。这两人必须拥有与该遗产等值的财产。试问这样的遗产担保人容易找吗?换言之,如果死者是亿万富翁,他的遗产担保人也必须是亿万富翁。倘若死者的亲属找不到适合的遗产担保人怎么办?这个时候,他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庭要求降低遗产担保人的资格与条件。如果最后还是无法找到遗产担保人,死者亲属就必须向法庭解释找不到担保人的原因,希望法庭可以批准无需遗产担保人的条件。以上种种问题,都会导致法庭延迟批准遗产管理委任书。
4. 遗产将根据1958 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
许多人以为当他们离世后,他们的遗产将自动转移交给他的配偶或子女,这样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。一个人若没有立下遗嘱,他的遗产将会根据1958 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,而该法令的分配法可能与他的意愿有所冲突,也可能会被瓜分给他不喜欢的人。因此,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地发生,我们实在有必要立下遗嘱,根据我们的意愿规划我们的资产。